新政速遞|海關總署有新規豬肉進口需謹慎 |
發布日期:2020/2/14 發布者:佚名 共閱46574次 |
海關總署新規 2019年7月25日,斯洛伐克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該國境內近期發生非洲豬瘟疫情。2019年8月6日,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就此事發布了2019年130號公告,該公告就斯洛伐克非洲豬瘟事件作出了相應規定。以下是公告全文: 1 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2019年130號公告 2019年7月25日,斯洛伐克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該國境內近期發生非洲豬瘟疫情。迄今為止,我國尚未與斯洛伐克簽署豬、野豬及其產品準入協議。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斯洛伐克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斯洛伐克的豬、野豬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進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車輛和鐵路列車等運輸工具上,如發現有來自斯洛伐克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且在我國境內停留或者運行期間,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啟封動用。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四、對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斯洛伐克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海關、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 豬肉進口報關報檢小貼士 事實上,中國對進口豬肉的檢驗檢疫要求一向較為嚴格,據悉,全球僅二十幾個國家和地區的豬肉可以銷往中國,主要為美國、加拿大以及歐洲地區。那么,進口豬肉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航岸線供應鏈提醒各位商家企業:在從事進口豬肉相關業務之前,需要查詢一下您所要進口的豬肉來源國家是否在海關總署的準入名單之內。除此之外,還需查詢國外工廠的廠號是否在準入名單之內。為方便各位,航岸線供應鏈小編整理了關于豬肉進口的相關細則,供參考借鑒。 01 進口豬肉的公司需要具備的資質 1、企業要有進出口權; 2、企業要有食品的收貨人備案; 3、企業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證; 4、企業要有肉類的進口許可證; 5、要申請過進口肉類收貨人備案。 備注:企業如無第4.5可使用航岸線代理進口。 02 進口豬肉清關時需要提供單據 1、豬肉的原產地證、衛生證。 2、豬肉裝箱單、合同、發票。 最后,進口商還應履行好進口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好進口記錄和銷售記錄。 3 豬肉清關,歡迎致電航岸線供應鏈 由于進口豬肉的市場前景廣闊,因此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從事豬肉進口貿易業務。航岸線供應鏈針對從事豬肉進口貿易的客戶,特別指定了進口豬肉海外代理采購+提供進口資質+進口清關+冷鏈運輸與倉儲一站式服務。選擇我司代理報關報檢服務,其清關詳細的操作流程如下: 03 進口豬肉清關流程——航岸線 1、貴司提供:進口國及工廠注冊號——我方與貴司簽訂合同及確認報價——繳納定金款; 2、如需掛靠我司開具LC的進行LC開具工作(3-5工作日)以及申請相關批文(10工作日)——我司作業; 3、準備報關資料(產地證,衛生證書,合同發票裝箱單)發貨——貴司提供 4、到港后報關報檢(3-5天提貨放到貴司倉庫)——我司作業; 5、產品檢驗(7-10天,如遇國家抽檢指定項目除外)——拿到合格證書(1天)——上市銷售 ——我司作業。 如果您近期有從事進口豬肉方面的業務,歡迎致電我司詳談。 航岸線國際進口供應鏈專注進口食品、化妝品、保健品、凍肉等產品進口服務,擁有一批由行業資深專家組成的顧問團隊及執行團隊,憑借廣泛的社會資源、暢通的服務渠道以及對相關政策法規、批文申報流程的熟練掌握,在供應鏈服務方面處于國內領先水平,為客戶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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