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忌飲酒 |
發布日期:2018/3/4 發布者:佚名 共閱57936次 |
妊娠的前3個月,特別是8周以內,是胎兒器官的發生期,對環境因素最為敏感。如果此期受到外界致畸因素的影響,就可能使胎兒發育障礙、發生畸形,故稱此期為致畸敏感期。 酒精是生活中較常見的致畸劑之一。孕婦飲酒可引起胎盤血管痙攣,胎兒缺氧而影響胎兒發育,產生低體重或畸形。 酒精對胎兒的有害作用主要是損傷腦細胞,使腦細胞發育停止、數目減少,使腦的結構形態異常和功能障礙,導致不同程度的智力低下,性格異常,甚至造成腦性癱瘓。主要表現為小頭、小眼裂、塌鼻梁、上頜骨發育不全等頭面部異常和指趾短小、先天性心臟病和內臟畸形。 致畸作用與飲酒量、酒中含酒精濃度、不同胚胎時期及孕婦的個人體質有關。孕期越早影響越大,在妊娠的前3個月,特別是在妊娠8周內,胎兒器官發生期更重要。經常飲酒較偶爾飲酒危害大,長期飲酒可致胎兒慢性酒精中毒。 本文摘自《懷孕安產知識百科》,由北京中山響沙圖書發行中心授權搖籃網發表,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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