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避免再次流產 |
發布日期:2018/3/4 發布者:佚名 共閱57483次 |
懷孕以后,妊娠在28周前終止,胎兒體重不足1000克者,稱為流產。流產發生在孕12周以前者,為早期流產;發生在12~28周之間者,為晚期流產。流產的發生率約占全部妊娠的10%~18%,多數為早期流產。 有流產史者,應采取下列措施有助于避免再次流產: 1、再次懷孕最好安排在前次流產后的一年,至少半年。因為流產會在子宮壁內留下一個創面,創面的修復需要時間,這段時間至少半年。急于懷孕,便會欲速則不達。 2、再次懷孕后應避免吸煙、干重體力活等不良因素。 3、懷孕早期應避免房事。因為性生活的機械性刺激和精液中的前列腺素,可引起子宮頻繁收縮,以致流產。 4、再次懷孕時,在孕24周左右時間作一次B超檢查,了解有無前置胎盤情況。 5、保持情緒愉快,不良情緒也會導致流產,這是精神因素引起的流產。 6、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去醫院婦產科檢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保胎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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