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結算? |
發布日期:2018/2/20 發布者:佚名 共閱57572次 |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結算1.產前假期間 妊娠七個月以上,女職工可根據具體情況向用人單位提出請產前假的申請,經用人單位批準后即可享受兩個月的產前假。在這期間工資應按照本人標準工資的80%發放。 2.保胎假期間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女性職工在保胎期間的工資應按照所在單位病假的待遇進行處理,也就是說女性職工在胞胎期間只能按照病假的標準領取工資。病假工資的發放標準則根據所在單位的具體規定來執行。 3.產假期間 我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以及丈夫在陪產期間的工資標準都不應低于本人的標準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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