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強迫孩子去“分享” |
發布日期:2017/10/27 發布者:mzss 共閱58895次 |
關于孩子的教育問題,很多家長都感覺是摸不著頭腦,特別是對于孩子的一些價值觀等等培養,家長真的覺得不知道該如何“下手”。最近,就有家長在討論孩子“分享”的事情。很多家長就分享了他們面對孩子分享的“囧事”。
有一個家長就這樣說到:孩子已經快2歲了。帶他和小區的小朋友玩耍,他有一個會叫的小玩具,在小區玩耍的時候,有個小朋友也想玩,但是他卻死活不給人家。于是這個爸爸就覺得,是不是自己沒教好自己的孩子,讓他和小朋友分享的禮貌都沒有。
關于這個爸爸的想法,可能很多家長都有過,但是寶寶分享真的代表了大方和小氣么?我們應該如何教會寶寶分享呢?今天咱們就一起來看看~~
一、分享不是與生俱來的
分享是人類的一種親社會行為,是指人主動自愿與他人共享資源,并從中獲得愉悅和滿足的社會行為,是幼兒建立良好的伙伴關系、形成健康個性的基礎。
所以,真正的分享必須滿足三個基本條件:
從動機上說,產生分享行為的孩子必須是主動自愿的;
從形式上來說,孩子與他人是共享資源的;
從情感上來說,孩子通過分享行為,最終獲得的是愉悅和滿足的情感。
我們應該客觀看待這種差異,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孩子去分享。研究發現,年齡大的兒童較愿意分享,或顯得較為慷慨。
也就是說,年齡小的孩子,分享意識不強,分享行為也較少。
蒙特梭利教育理論認為兒童在6歲前都是自私的,并不能真正理解“分享”的含義。瑞士一項研究也顯示,人在幼年時期通常表現自私,直到七八歲才懂得與人分享。
我國的一些學者在研究中也證實,2歲兒童還不能做出真正的分享行為,3歲兒童的利己趨向更明顯。
二、3歲前的寶寶不必刻意進行分享教育
要求3歲前的兒童做出分享行為是不符合他們的認知發展特點的,刻意對3歲前兒童進行分享教育為時過早。
3歲前的孩子行為完全沒有復雜的動機,他們會不會做出分享的行為,
只有兩種可能:
1.孩子不喜歡這個東西,給不給你無所謂;
2.孩子不明白“我的”概念。
只有孩子明白了所有權的概念,才可以慢慢學會分享。
研究證明,3歲前的兒童,思維發展要經歷混沌一體到主客分離到自我中心的歷程,這種發展歷程必然導致兒童先獨占后分享,先利己后利他。
獨占和利己是孩子的一種社會化屬性,我們沒有必要總是試圖通過外在誘使等手段讓孩子去分享。
我們要做的,就是相信孩子,相信他們隨著社會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會越來越愿意和他人分享。
三、正確分享四步走
1.幫助孩子形成對自己持有物“物權”的安全感。
在兒童與別人分享前,必須先讓兒童知道一個結果,即這個物品是“我的”,不管誰觸碰或使用過之后,這個東西仍然是“我的”。
成人應該尊重兒童的這種心理特點,先向兒童講明物品所有權,征求兒童的同意,然后引導兒童做出分享,千萬不能強求或自己做主將物品送給別人。
2.營造親密、信賴、和諧的氛圍。
要形成分享行為,首先應該讓幼兒信任對方,關愛對方,必須在幼兒之間、師生之間建立信賴和親密的感情,這是基礎。早教之父“斯波克”說,“真正的慷慨來源于愛,那種最深刻、最強烈和最持久的感情。
如果孩子們心里沒有愛,那么教會他們分享和給予就很有限!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注意言傳身教,讓寶寶看到是如何待人接物的。當寶寶做出分享行為的時候,及時給與肯定和表揚。
在教會寶寶分享的過程中,要注意一些技巧。比如多帶寶寶和小朋友一起玩,教會小朋友們“輪流玩兒”,外出的時候多帶一些玩具和小朋友之間交換等等。
四、分享行為三不要
1.不要給寶寶“貼標簽”
當寶寶拒絕分享的時候,千萬不要說寶寶“小氣”、“摳門”等等。如果總是說孩子小氣,孩子就會真的“小氣”了,孩子會把“小氣”和自己的行為對應起來。因為家長說他“小氣”,他就會重復這種行為。
2.不要懲罰寶寶
不要對寶寶期望過高,認識寶寶的成長必經階段,并且平靜地接受這樣的事實,或許對媽媽更有幫助。
當寶寶不肯分享的時候,如果媽媽加以懲罰或者強迫寶寶去分享,那么只會讓寶寶對媽媽和參與分享的伙伴產生怨恨,進而產生更多的不安全感,并不會讓他(她)因此變得慷慨。
3.不要硬性強迫寶寶
當寶寶不樂意分享的時候,千萬不能搶過寶寶手里的東西,硬性塞給其他小朋友。這種行為會破壞寶寶的安全感,造成可以搶別人東西的印象,而且會讓寶寶厭惡分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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